昨天看了一部片子。主角是一位工人,也在公益机构做过一些工作。他吐槽:
“有段时间我很反感,有的人为了写论文来找我:你能帮我约几个人做访谈/做调查问卷吗?我发现,搞来搞去,他们只是为了验证他那个东西的正确,而不是为工人群体发声。”
我既在公益机构长时间做过一线,也做过学术研究,对这其中的矛盾深有共鸣。一篇旧文更新出来,分享给大家(原文发布于2024年12月26日)。
—–以下为正文—–
之前,我在香港参加了一个学术会议。多所内地/香港高校的老师聚集在一起交流:通过课程设计,让大学生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学习公益/社区发展等知识。
这种学习模式自然是很好的。会上很多老师分享了他们的成功经验,以及以此发表的学术文章。这时,在场为数不多的公益机构的代表,珠海协作者的刘常鑫老师举手发言:
“其实各位老师们的研究都很好。但是,我想要说,学生们能够成功参与,有很大部分却没有提及的,是在地公益机构长年对服务对象的关注/了解/服务,才能有相对成熟的模式让学生参与。
其实,我们每一年都会接待非常多的高校团队/学者来我们这里做研究。但是,让我们看到了最后的论文的,很少。我们不知道我们在论文里是什么样子。在读到的论文里,我们也发现,一线社会组织在社区大量日常工作之下,在社区建立的信任和连接的价值没有被看到。
我在想,大家之后做学术能否给在地公益机构更多的回馈?比如像今天,我们受邀来香港参加这个会议,我非常感激,因为我知道了大家在研究什么,也能在这里发言。之后,这样的机会可不可以多一些呢?”
01 | 当我被研究、开始研究
之前我在乡村工作的时候,每一年,都会有很多高校的老师或者学生来做研究。但,调研/访谈结束之后,我也都没有再看到论文的最终版本。后来我自己也去读研究生,搜索资料时,终于看到自己以一个字母的代称出现在了一篇论文中。这个感觉非常奇特,即使现在回看,我也很难讲作者写的方法是否表达了我的意愿。但无论如何,我终于看到了这篇论文。
再后来,当我的研究也需要在公益行业寻找访谈对象时,更加感受到一线公益机构受到的“学术压力”。尤其是离高校们比较近的公益机构,学生们有更多更集中的完成作业的需求。

可能有的人会说:“愿意研究公益机构是好事啊!研究者不也是为了推动更多人的关注吗?”
我不是一个以结果去推论的人,也不想评价别人的学术能力;所以我也不会说,这些公益机构依然生存艰难所以这些研究没有用。
但我会觉得,有时候,研究公益机构的人甚至比公益机构中的人还要多了,尤其是妇女/工人/性别这些议题中。这真的会帮助机构和议题发展吗?
并且,很多时候更让我觉得很愤怒的是,学生们和研究者们因为掌握了学术理论,所以拥有了评价这一切的能力和特权。对,是特权。因为许多实际在做事情的人英文不好,也没有高大上的学历,并不知道怎么把宝贵的经验用理论武装起来。即使看到论文发现被曲解,想要做更多的澄清,也往往是徒劳无功。

02 |从学者的角度,也有许多的苦衷
我跟林垚老师聊过这个问题,他更多地从学术界中的西方中心主义以及高校的考评机
制去解读这个现象。现在大家所应用的理论都还是由西方学术界所构建的;从研究者最功利的角度,掌握学术理论变成了比掌握实际经验更重要的事。而在唯论文为kpi的高校考评机制中,研究者掌握更
多的实际经验也并不会有额外加分。
我也会有同感。比如我在英国的时候,会很花力气跟我的导师以及其他国家的同学解
释,为什么讨论“服美役”会成为近几年国内女性议题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不是我的坚持,他们依然会觉得,2018年的米兔才是更加visible也更加值得被研究的运动。对,有很多人觉得,国内的女性议题发展停留在了六年前。
此时我想起一位故人,创办夜校为公益机构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学/人类学的知识赋能。抛开他本人不谈,当我自己开始做学术之后,我发现,让行动者自己掌握定义与书写的能力与权力,是一个始终存在的巨大需求。如何在学术中体现更多的一线经验,但让行动者自己获得credit,并且发展出来更多适用于国内本土的情况的理论,才真的会对议题的推动有帮助。
03 | 不仅是学术:
今年年初,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事件:电影《我,许可》中关于家政女工戏剧部分的场景设计,有部分来源于鸿雁社工的原创戏剧《分·身》。

前期,电影方曾与鸿雁沟通,但并未达成合作;后来的电影拍摄中,电影方找到曾在《分·身》中担任协作者的廖书艺参与电影制作,也有一些参与过《分·身》中共同创作的家政女工姐妹参与了电影拍摄。
但是,电影能否完全回避鸿雁在其中的角色?鸿雁社工自2014年以来在家政女工领域的持续工作,是《分·身》能够创作出来的充分必要条件。而且,在国内专注于家政女工这个群体的公益机构,的确只有鸿雁。无论是皮村还是绿色蔷薇,在聚焦人群和工作方法上都有不同。

跟学术相比,艺术创作领域更复杂。创意来源,素材,尚且不像学术领域有那么多的规范。如果回顾以往案例,可能鸿雁甚至是幸运的,因为在各位的发声推动下获得了片方回复。
其他案例中,比如听障律师唐帅的故事被改编,他上诉维权,也没有什么后续。
所以,这其实不仅仅是公益机构的问题,更是:我们普通人在面临这种艺术创作的时候,该如何保护自己?
04 | 最后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公益机构的从业者都想写论文,更不要说艺术创作。当然,研究者/创作者有能力的时候,我觉得付费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外,还有哪些可以回馈公益机构的方式?
把完成的论文拿给他们看,跟他们一起讨论具体的评价是否得当;邀请他们参与学术会议,让他们知道学术界在讨论什么,公益机构可以从哪些角度切入。
如果不能直接付费,可以成为这家机构的月捐人。看到机构发布招募志愿者/99公益日筹款信息的时候,可以帮忙宣传带动更多人。无论金额多少,起码是真诚的。
又或者,更简单的,在不违背学术伦理的情况下,让更多人知道是哪一家机构在坚持做这样的事。让更多人知道,这样的事不是空中楼阁,是真实的人在坚持。这也非常重要。
要让更多的人,能够在作品中,看到公益机构中真实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