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凌晨3点34分,芭提雅中天公寓的监控拍到:45岁的澳大利亚男子西蒙·彼得·卡曼,和一个17岁的泰国女孩手牵手走进大楼15楼。
两天后,同一个监控拍到他一个人拖着一只26英寸的黑色行李箱下楼,绑上摩托车,骑出4.2公里,消失9分钟,再回来时箱子没了。

6月26日晚上11点17分,警方在铁轨旁的草丛里找到那只箱子。 里面蜷着一具赤裸的女尸,就是那个女孩。

女孩叫通差诺,小名"Cake",17岁,来自泰国东北部的加拉信府。 她6月16日才第一次来芭提雅,跟着一个19岁的朋友。
24小时联系不上人,朋友报了警。
她家里穷,中途辍学,朋友说她平时主要在餐厅端盘子。
案子传开后网上有人对芭提雅做这行的女孩冷嘲热讽,她朋友出面写了一句:请大家嘴下留情。

卡曼是珀斯来的前卡车司机。
按他自己的说法,两人谈好1000泰铢(约200元人民币),回房后他只肯给500,女孩不干,起了争执,女孩拿了把刀抵住他脖子,他左手抓刀、右手掐脖子,掐到对方不动了。

但警方看到的另一条线是:掐完之后,他没报警。
他把人塞进箱子藏在浴室,超过18个小时,期间出门购物、吃饭、洗衣服,还跟另一名性工作者互发短信。
6月26日,他在曼谷素万那普机场被拦下,当时正要买回珀斯的机票。
警方注意到他脖子和上臂有几处像指甲抠出来的抓痕,他说是"蜘蛛爬的"。 房间里也找到了打斗痕迹。

尸检结果:头部受伤后窒息死亡。 现场提取的DNA和卡曼对得上。 警方说,证据已经收齐了。

10月12日,芭提雅府法院开庭,案号61/2569。
卡曼改口了——原先四项指控全否认,这回只认"隐匿、移动、毁坏尸体",故意杀人和那两项涉未成年人的指控一概不认。
他的说法是:我是自卫,而且当时以为她二十多岁,不知道才17岁。
这段话在庭上被家属当面顶了回去。
女孩的父亲通猜和亲属当场质问他为什么杀人、要他道歉,卡曼回:我没杀人,不需要道歉,我是清白的。
他随即申请保释,被当场驳回——他是准备离境时被捕的,法院认定有潜逃风险。
9月18日那次申请,也一样被驳。

家属这边,通猜提出165万泰铢(约7万美元)的民事索赔,用于丧葬和家庭补偿,卡曼要求给15天答复期,法院准了。

这里有个容易被忽略的落差:泰国刑法第288条,杀人是死刑、无期徒刑或15到20年;第289条,预谋杀人就是死刑。
两条之间的差距,正是卡曼现在拼命想拉开的距离。
泰国虽然保留死刑,实际用得极少,2009到2013年全国3430人被谋杀,最终只执行了2人。
所以"最高死刑"和"真的判死刑",在泰国是两件事。

一边是"她拿刀,我是自卫",一边是"藏尸18小时、洗衣服、买机票、把箱子丢到4.2公里外"。

法院已经排好:12月8日、9日传控方证人,11日传辩方证人。 澳方已向卡曼提供了领事协助,他目前关在芭提雅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