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祥鹏航空向旅客发放过期泡面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10月20日,乌鲁木齐航空通过官方微博就今年8月1日过期泡面事件发布进一步处理公告。该航司在主动承认错误的同时表示,为感谢首位反馈问题的旅客,已向其发放2000元现金奖励,并将建立常态化旅客监督奖励机制。
(网络截图)
今年8月1日,有网友发文称,祥鹏航空由乌鲁木齐飞往成都的8L9664航班因延误向旅客发放餐食,其中有泡面已过保质期。据公开报道,并非航班执飞方工作人员直接发放,而是由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地面保障人员——乌鲁木齐航空作为祥鹏航空的地面代理向旅客提供的应急餐食中出现问题产品。
8月3日,祥鹏航空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航班因天气原因延误后,公司通过机场地面代理人提供餐食,过程中发现少量不符合保障标准的餐食,现场识别后立即回收,无旅客食用。虽未造成实际后果,但公司主动开展服务补救,按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补偿。
据企业官网信息,乌鲁木齐航空为新海航航空集团旗下航司,主基地位于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此次事件,也是近两年可公开查证到的、乌鲁木齐机场保障链条上第二起“过期食品流向旅客”舆情。
这意味着,对乌鲁木齐机场而言,“过期食品流向旅客”并非孤例:不到两年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食品安全舆情,且均指向“外站保障+第三方或代理环节”的效期管控薄弱环节。
有航空公司内部人士向观察者网表示,2025年2月吉祥航空HO1256航班(乌鲁木齐至上海虹桥)问题出在航食配餐环节;2026年8月祥鹏航空8L9664航班则出在地面代理的餐食仓储与出库查验环节。两次事件责任主体并不完全相同,但暴露的是同一条保障链路上的库存效期管理漏洞——均发生在乌鲁木齐机场外站保障体系内。
就行业口径看,类似问题在其他机场亦偶发。但同一枢纽短期内连续两起,且一起由海关行政处罚、一起由航司公开致歉并设立举报奖励,已超出“孤立事故”范畴,更接近保障链条上的“系统性短板信号”。
民航评论员张仲麟对观察者网表示,通常情况下,机场和航司的餐饮服务品控把关极为严格,出现过期食品的情况实属反常。若此类事件仅为偶发,或尚可归咎于航食供应商的偶然失误。然而,同一家航司在短短两年内竟接连发生两起,其发生频率显然偏高。这说明,航食供应商的餐食卫生管控可能存在一定漏洞。
另据观察者网了解,业内通常将航班餐食管控划分为至少三道关口:入库核期、出库复核、登机口二次查验。问题在于,过期食品为何能连续越过效期台账、出库复核、装机前检查、机组核对及旅客发放等多道环节?延误应急餐食与常规配餐是否共用同一套库存系统,还是应急备货长期滞留仓库存量、缺乏独立的效期巡检机制?
根据乌鲁木齐航空10月20日公告,该公司将同步对所有受托保障航班开展专项排查,优化制度流程,建立入库、出库、航前三重双人查验机制,落实临期食品分区隔离预警,从流程上堵住管理漏洞。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地,相关流程已完成闭环,责任人员已依规合理处罚。
但“双人查验”究竟是物理双人同时在场,还是系统双签确认?“临期隔离预警”的触发阈值为多少天,靠系统自动拦截还是人工判断?乌鲁木齐航空的公告并未给出进一步细化说明。
有业内分析认为,一桶过期泡面折射的,是航司“外包不等于免责”认知下保障链条的失守,而非单次操作的偶然疏忽。在票价下行周期,航司压缩地面成本可以理解,但不应越过食品安全红线。乌鲁木齐航空以奖励机制引入旅客监督值得肯定,但奖励无法替代制度硬约束。真正经得起检验的,是“双人查验、系统拦截、独立审计”能否持续落到一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