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这话是张老祝贺赵武新居落成的。赵武就是那个赵氏孤儿。赵家本是个显赫大家族,家中同时两个副国级干部,冠带成群,家属百数,童仆上千。下宫一围,就满门抄斩了。差点百家姓的首位就换了。可赵武不改初心,又开始起大屋,聚族人。最终居然成了一国。赵家的经历其实和我们这个民族有相似性。“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命悬一线真不止一次两次的。
聚族而居是没有办法的事。最近三千年中,我们有两千多年文明中心在黄河流域。紧邻400毫米降水的农牧分界线。世界上最大的欧亚大草原,游牧部落像蟑螂一样层出不穷,一茬一茬地南下劫掠中国。三千年不间断。我们应对的办法就是聚族而居,还要筑城。唯一例外的是商朝最后一个都城朝歌。没有封闭的城墙。大概自恃武力,只有我抢别人的份,没有别人抢我的。后果是,主力部队不在家时,朝歌一天就被周羌联军打下而国灭。
其实在商以前我们这个民族就大规模建造石头或夯土城。和那些壕沟栅栏的营寨完全不一样,需要大量人力多年投入。离朝哥不远就是二里头大城。不过这个是夏朝后期都城。后来我们越挖越多,大禹第一个都城阳(翟)城都找到两三个。前两年做了个史前石城普查,在陕西榆林周边,从6000年前到商周之间,就发现石筑城四百多座。巨大的如石峁遗址,没有历史记载我们都不知道是谁建的。最后,还造出了天下第一城:万里长城。
早期世界上农耕民族,因为防御原因都是聚族而居的。却很少能像中国这样能将大批平民都用城墙保护起来的。可中国又最早开始改变的。分户令是商鞅变法时期(公元前359-350年)颁布的核心法令,要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通过经济惩罚强制拆分大家庭为个体小家庭。政策是为战争服务的,方法是国家资助个人垦荒,或者可以去打仗获得军功田宅分配。这个政策在经济和军事两方面都获得巨大成功,一直到汉武帝,依然为征伐匈奴提供了强大的兵源和粮食。
后来儒家思想取得了独尊地位,加上东汉后期的战乱自保需要,聚族而居再次取得上风。曹魏已有法令“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也。” 《唐律·名例律》“十恶”中“不孝”罪第一条就是“父母在别籍异财”。具体刑罚规定为:“祖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若祖父母、父母令别籍者,徒二年,子孙不坐”;在父母丧期内“ 兄弟别籍异财者,徒一年”。现在分家或分家过早,又都犯法了。原因呢,国家再没有田地分配了,你们需要自己抱团养活自己。国家在不能保障安全时,不得不依赖家族自保。我们熟悉的戏剧杨家将中,家族甚至能承担国防重任。实际上北宋时类似的还有种家、折家、姚家等。衣冠南渡,不靠那些北方士族压倒当地豪强,东晋在江南也站不住。客家人有许多到二十世纪还住在碉楼围屋里。一个土楼能住上百户过千人,是最典型的现代聚族而居。
其实对于中央集权国家来说,商鞅推行的小户农民是最有利行政的,能保证兵源和税收。聚族而居规模大了就足以抗衡地方官府。南宋时文天祥依靠自家和同省几大家族,能在短期内聚集起十万人抵抗蒙古。这种力量让让中央政府头疼不已。却碍于意识形态,不得不捏着鼻子,表彰“孝义世家”。小农户个体上没有防御能力,也没有抗灾能力,全部要依赖国家。聚族而居呢,有一定的集体防御和抗灾能力,但也有很多缺点,第一可耕地面积局限;而且是一旦受灾全族无一幸免。最最糟糕的是,这个方式限制了向外扩张和拓展意愿和能力。
当年秦穆公出了自己的都城走了不到一天,他的宝马就被野人偷去吃了。可以想象,住在城里的国人,出城种田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离城远了,就不得不聚族而居。至今中国一个村全是一个姓的还很常见。可这个村人口再增加,也只能种本村的田。本世纪中国经常搞并村建镇集中居住。然后你在抖音上看到农民要去田里,开三轮的,骑摩托的,甚至还有扛着锄头踩着电动Scooter的。否则还没干活光走到田里半天过去了。那集中住在土楼的千把号人,没有机动交通工具,撑死又能种多少田?如此一个村一个村将地图都填满时,这个国家社会的发展就基本停滞了。
中国的财产继承制也有很大影响。从战国后期,中国基本上确立了诸子均分家产的继承制。一次次分家造成每个个体家庭拥有的土地也来越少,少到一定程度,就会进入死循环。一旦全家所有土地都种粮食还未必够吃饭,这个时候,土地就没法休耕;没法轮作;没有了薪材地(或很远);没有可以养育耕牛和其它牲畜的公共草地等。。。这不仅无法抗灾,连基本的生产功能都没法维持。到此地步,个体农户就不得不依赖聚族而居这种方式。因为宗族还有能力保留这些公共用地,还有能力留住许多鱼塘果园山林牧场坟地等,不会因为分家而分掉。作为族产提供给族人共用。也因此,宗族还有一定的集体抗灾能力。宗族有一定能力维护水利设施,协调灌溉排涝。旱灾之年争夺水源的械斗,也都是宗族组织的。
我们常说中国以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但要看这是以什么为单位的。其实一家一户的小农是无法自给自足的,最少要到庄园单位。老子版自给自足是:“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首先,他是以“国”为单位,第二必须是“寡民”,没有人口压力。孟子版的(井田制)是“五亩之宅,百亩之田”。商鞅定的是:斩获敌方甲士首级一级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唐朝均田的标准是每丁男授田一百亩。明朝卫所制每兵授田50亩并由当地官府配发耕牛、农具。有一百亩田,才能五谷轮作养活家人,还能种桑种麻,再种些肥料饲料,饲养家禽六畜。这些田亩数,反映了一家人基本衣食的下限,也是农业生产中必须的功能单位。上世纪搞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没一个人乐意。因为那是加剧了本来就紧张的人地比。要是每个下乡知青分一百亩田,两口子一结婚能凑二百亩一个小农场,估计有超过一半乐意了。
中国宋以前每个朝代始创时,基本能达到这个人均土地比例。国力蒸蒸日上。但随着这个比率逐渐降低,难免国势日下。明清人口爆炸后,再也回不去了。到二十世纪初,农民的理想变成“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即使考虑到生产力提高,我也非常怀疑三十亩地是否养得起一头牛。除非让家里的一个半大小子不上学专门放牛。1949年当朝建立时,全国四亿多农业人口。一共十四亿亩耕地,质量还良莠不齐。一次分光,人均三亩。十几亩地的一户小农,别说机械,就是养一头牛,都是有很大财务风险的负担。新作物、新种子、新技术,以及投资水利项目等,虽然理论上有好处,但小农们不敢冒也承担不起不确定性风险。这种日子,只会越来越糟,多了一口人就少了一口粮,没有什么发展余地。三条驴腿闹革命,搞合作化,实属无奈之举。
小农经济是最无抗灾能力的。当一家土地仅够吃饭时,这命根子反而越难以保存住。因为没有剩余,没有积蓄。总有天灾人祸时,不卖地也只得弃地去逃荒。土地面积过小,连挖个沟,修条走牛车的路都承担不起。地块越分越小,越来越多的土地单位远离河渠,丧失了直接灌溉和疏浚功能。如果周边田地不是你亲戚的,没有宗族的协调,这地也没法种下去。吴承恩让一个从小出家,又走了十万八千里的唐僧眼泪汪汪地说出“人离乡贱”,这其实是中国农民的心声。农民离乡,不是去大庄园打工,就是做佃农租种地主的地。由于总体资源短缺,各个宗族就不得不严格地排外。处处如此,个体农户想到族居地之外独立发展会寸步难行。
同时期,或者说十五世纪前,天主教国家大部分都是长子继承制。这个制度客观上保持了庄园土地的完整性,也就维护了健康的农业功能。还保持了健康的农田与农民人口间比例。这一点也没有多值得称道,因此欧洲不需要精耕细作,导致农业生产率一直低于中国。但这个制度的副产品,却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现代社会的成形。那些只因为晚出生几年就失去所有土地的小贵族、富家以及平民子弟,不得不离开家乡,四处谋生。他们去谋求神职、当兵、从商、做手工业者、文学艺术家、发明家,甚至科学家。据说促进了 资本主义的出现和发展。很多去冒险,做海盗。为大航海时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船长与海员。他们也是殖民主义的先锋队,到海外疯狂地夺取土地建立自己的庄园,部分出于对在本国遭遇的一种报复心理。
中国的农民到近代依然陷在聚族而居的死局。当人地比例无以为继,或者实在抗不过饥荒时,福建广东沿海的农民会下南洋寻条生路。但他们不是去做海盗殖民。因为故乡的门并没有对他们关闭。大多数人总梦想着有一日能衣锦还乡,叶落归根。回到家族,回到故居,骨肉团员,葬回祖坟。你问今天的中国人还聚族而居吗?说什么呢,中国现在已是世界上最工业化的国家了。不过,很多老一辈人还是希望能和子女住在一起,特别是在农村。年轻人则希望独立(啃老的除外)。躲得越远越好,一直躲到海外。。。等等,想了又想,可能的话还是将父母接过来为好。兄弟姐妹们,也给他们搞个亲属移民先排着吧。
(九)
何以中国人 (九)聚族而居命相依
FarewellDonkey18 (2026-10-21 09:17:44) 评论 (1)
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这话是张老祝贺赵武新居落成的。赵武就是那个赵氏孤儿。赵家本是个显赫大家族,家中同时两个副国级干部,冠带成群,家属百数,童仆上千。下宫一围,就满门抄斩了。差点百家姓的首位就换了。可赵武不改初心,又开始起大屋,聚族人。最终居然成了一国。赵家的经历其实和我们这个民族有相似性。“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命悬一线真不止一次两次的。
聚族而居是没有办法的事。最近三千年中,我们有两千多年文明中心在黄河流域。紧邻400毫米降水的农牧分界线。世界上最大的欧亚大草原,游牧部落像蟑螂一样层出不穷,一茬一茬地南下劫掠中国。三千年不间断。我们应对的办法就是聚族而居,还要筑城。唯一例外的是商朝最后一个都城朝歌。没有封闭的城墙。大概自恃武力,只有我抢别人的份,没有别人抢我的。后果是,主力部队不在家时,朝歌一天就被周羌联军打下而国灭。
其实在商以前我们这个民族就大规模建造石头或夯土城。和那些壕沟栅栏的营寨完全不一样,需要大量人力多年投入。离朝哥不远就是二里头大城。不过这个是夏朝后期都城。后来我们越挖越多,大禹第一个都城阳(翟)城都找到两三个。前两年做了个史前石城普查,在陕西榆林周边,从6000年前到商周之间,就发现石筑城四百多座。巨大的如石峁遗址,没有历史记载我们都不知道是谁建的。最后,还造出了天下第一城:万里长城。
早期世界上农耕民族,因为防御原因都是聚族而居的。却很少能像中国这样能将大批平民都用城墙保护起来的。可中国又最早开始改变的。分户令是商鞅变法时期(公元前359-350年)颁布的核心法令,要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通过经济惩罚强制拆分大家庭为个体小家庭。政策是为战争服务的,方法是国家资助个人垦荒,或者可以去打仗获得军功田宅分配。这个政策在经济和军事两方面都获得巨大成功,一直到汉武帝,依然为征伐匈奴提供了强大的兵源和粮食。
后来儒家思想取得了独尊地位,加上东汉后期的战乱自保需要,聚族而居再次取得上风。曹魏已有法令“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也。” 《唐律·名例律》“十恶”中“不孝”罪第一条就是“父母在别籍异财”。具体刑罚规定为:“祖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若祖父母、父母令别籍者,徒二年,子孙不坐”;在父母丧期内“ 兄弟别籍异财者,徒一年”。现在分家或分家过早,又都犯法了。原因呢,国家再没有田地分配了,你们需要自己抱团养活自己。国家在不能保障安全时,不得不依赖家族自保。我们熟悉的戏剧杨家将中,家族甚至能承担国防重任。实际上北宋时类似的还有种家、折家、姚家等。衣冠南渡,不靠那些北方士族压倒当地豪强,东晋在江南也站不住。客家人有许多到二十世纪还住在碉楼围屋里。一个土楼能住上百户过千人,是最典型的现代聚族而居。
其实对于中央集权国家来说,商鞅推行的小户农民是最有利行政的,能保证兵源和税收。聚族而居规模大了就足以抗衡地方官府。南宋时文天祥依靠自家和同省几大家族,能在短期内聚集起十万人抵抗蒙古。这种力量让让中央政府头疼不已。却碍于意识形态,不得不捏着鼻子,表彰“孝义世家”。小农户个体上没有防御能力,也没有抗灾能力,全部要依赖国家。聚族而居呢,有一定的集体防御和抗灾能力,但也有很多缺点,第一可耕地面积局限;而且是一旦受灾全族无一幸免。最最糟糕的是,这个方式限制了向外扩张和拓展意愿和能力。
当年秦穆公出了自己的都城走了不到一天,他的宝马就被野人偷去吃了。可以想象,住在城里的国人,出城种田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离城远了,就不得不聚族而居。至今中国一个村全是一个姓的还很常见。可这个村人口再增加,也只能种本村的田。本世纪中国经常搞并村建镇集中居住。然后你在抖音上看到农民要去田里,开三轮的,骑摩托的,甚至还有扛着锄头踩着电动Scooter的。否则还没干活光走到田里半天过去了。那集中住在土楼的千把号人,没有机动交通工具,撑死又能种多少田?如此一个村一个村将地图都填满时,这个国家社会的发展就基本停滞了。
中国的财产继承制也有很大影响。从战国后期,中国基本上确立了诸子均分家产的继承制。一次次分家造成每个个体家庭拥有的土地也来越少,少到一定程度,就会进入死循环。一旦全家所有土地都种粮食还未必够吃饭,这个时候,土地就没法休耕;没法轮作;没有了薪材地(或很远);没有可以养育耕牛和其它牲畜的公共草地等。。。这不仅无法抗灾,连基本的生产功能都没法维持。到此地步,个体农户就不得不依赖聚族而居这种方式。因为宗族还有能力保留这些公共用地,还有能力留住许多鱼塘果园山林牧场坟地等,不会因为分家而分掉。作为族产提供给族人共用。也因此,宗族还有一定的集体抗灾能力。宗族有一定能力维护水利设施,协调灌溉排涝。旱灾之年争夺水源的械斗,也都是宗族组织的。
我们常说中国以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但要看这是以什么为单位的。其实一家一户的小农是无法自给自足的,最少要到庄园单位。老子版自给自足是:“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首先,他是以“国”为单位,第二必须是“寡民”,没有人口压力。孟子版的(井田制)是“五亩之宅,百亩之田”。商鞅定的是:斩获敌方甲士首级一级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唐朝均田的标准是每丁男授田一百亩。明朝卫所制每兵授田50亩并由当地官府配发耕牛、农具。有一百亩田,才能五谷轮作养活家人,还能种桑种麻,再种些肥料饲料,饲养家禽六畜。这些田亩数,反映了一家人基本衣食的下限,也是农业生产中必须的功能单位。上世纪搞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没一个人乐意。因为那是加剧了本来就紧张的人地比。要是每个下乡知青分一百亩田,两口子一结婚能凑二百亩一个小农场,估计有超过一半乐意了。
中国宋以前每个朝代始创时,基本能达到这个人均土地比例。国力蒸蒸日上。但随着这个比率逐渐降低,难免国势日下。明清人口爆炸后,再也回不去了。到二十世纪初,农民的理想变成“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即使考虑到生产力提高,我也非常怀疑三十亩地是否养得起一头牛。除非让家里的一个半大小子不上学专门放牛。1949年当朝建立时,全国四亿多农业人口。一共十四亿亩耕地,质量还良莠不齐。一次分光,人均三亩。十几亩地的一户小农,别说机械,就是养一头牛,都是有很大财务风险的负担。新作物、新种子、新技术,以及投资水利项目等,虽然理论上有好处,但小农们不敢冒也承担不起不确定性风险。这种日子,只会越来越糟,多了一口人就少了一口粮,没有什么发展余地。三条驴腿闹革命,搞合作化,实属无奈之举。
小农经济是最无抗灾能力的。当一家土地仅够吃饭时,这命根子反而越难以保存住。因为没有剩余,没有积蓄。总有天灾人祸时,不卖地也只得弃地去逃荒。土地面积过小,连挖个沟,修条走牛车的路都承担不起。地块越分越小,越来越多的土地单位远离河渠,丧失了直接灌溉和疏浚功能。如果周边田地不是你亲戚的,没有宗族的协调,这地也没法种下去。吴承恩让一个从小出家,又走了十万八千里的唐僧眼泪汪汪地说出“人离乡贱”,这其实是中国农民的心声。农民离乡,不是去大庄园打工,就是做佃农租种地主的地。由于总体资源短缺,各个宗族就不得不严格地排外。处处如此,个体农户想到族居地之外独立发展会寸步难行。
同时期,或者说十五世纪前,天主教国家大部分都是长子继承制。这个制度客观上保持了庄园土地的完整性,也就维护了健康的农业功能。还保持了健康的农田与农民人口间比例。这一点也没有多值得称道,因此欧洲不需要精耕细作,导致农业生产率一直低于中国。但这个制度的副产品,却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现代社会的成形。那些只因为晚出生几年就失去所有土地的小贵族、富家以及平民子弟,不得不离开家乡,四处谋生。他们去谋求神职、当兵、从商、做手工业者、文学艺术家、发明家,甚至科学家。据说促进了 资本主义的出现和发展。很多去冒险,做海盗。为大航海时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船长与海员。他们也是殖民主义的先锋队,到海外疯狂地夺取土地建立自己的庄园,部分出于对在本国遭遇的一种报复心理。
中国的农民到近代依然陷在聚族而居的死局。当人地比例无以为继,或者实在抗不过饥荒时,福建广东沿海的农民会下南洋寻条生路。但他们不是去做海盗殖民。因为故乡的门并没有对他们关闭。大多数人总梦想着有一日能衣锦还乡,叶落归根。回到家族,回到故居,骨肉团员,葬回祖坟。你问今天的中国人还聚族而居吗?说什么呢,中国现在已是世界上最工业化的国家了。不过,很多老一辈人还是希望能和子女住在一起,特别是在农村。年轻人则希望独立(啃老的除外)。躲得越远越好,一直躲到海外。。。等等,想了又想,可能的话还是将父母接过来为好。兄弟姐妹们,也给他们搞个亲属移民先排着吧。
(九)
聚族而居是没有办法的事。最近三千年中,我们有两千多年文明中心在黄河流域。紧邻400毫米降水的农牧分界线。世界上最大的欧亚大草原,游牧部落像蟑螂一样层出不穷,一茬一茬地南下劫掠中国。三千年不间断。我们应对的办法就是聚族而居,还要筑城。唯一例外的是商朝最后一个都城朝歌。没有封闭的城墙。大概自恃武力,只有我抢别人的份,没有别人抢我的。后果是,主力部队不在家时,朝歌一天就被周羌联军打下而国灭。
其实在商以前我们这个民族就大规模建造石头或夯土城。和那些壕沟栅栏的营寨完全不一样,需要大量人力多年投入。离朝哥不远就是二里头大城。不过这个是夏朝后期都城。后来我们越挖越多,大禹第一个都城阳(翟)城都找到两三个。前两年做了个史前石城普查,在陕西榆林周边,从6000年前到商周之间,就发现石筑城四百多座。巨大的如石峁遗址,没有历史记载我们都不知道是谁建的。最后,还造出了天下第一城:万里长城。
早期世界上农耕民族,因为防御原因都是聚族而居的。却很少能像中国这样能将大批平民都用城墙保护起来的。可中国又最早开始改变的。分户令是商鞅变法时期(公元前359-350年)颁布的核心法令,要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通过经济惩罚强制拆分大家庭为个体小家庭。政策是为战争服务的,方法是国家资助个人垦荒,或者可以去打仗获得军功田宅分配。这个政策在经济和军事两方面都获得巨大成功,一直到汉武帝,依然为征伐匈奴提供了强大的兵源和粮食。
后来儒家思想取得了独尊地位,加上东汉后期的战乱自保需要,聚族而居再次取得上风。曹魏已有法令“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也。” 《唐律·名例律》“十恶”中“不孝”罪第一条就是“父母在别籍异财”。具体刑罚规定为:“祖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若祖父母、父母令别籍者,徒二年,子孙不坐”;在父母丧期内“ 兄弟别籍异财者,徒一年”。现在分家或分家过早,又都犯法了。原因呢,国家再没有田地分配了,你们需要自己抱团养活自己。国家在不能保障安全时,不得不依赖家族自保。我们熟悉的戏剧杨家将中,家族甚至能承担国防重任。实际上北宋时类似的还有种家、折家、姚家等。衣冠南渡,不靠那些北方士族压倒当地豪强,东晋在江南也站不住。客家人有许多到二十世纪还住在碉楼围屋里。一个土楼能住上百户过千人,是最典型的现代聚族而居。
其实对于中央集权国家来说,商鞅推行的小户农民是最有利行政的,能保证兵源和税收。聚族而居规模大了就足以抗衡地方官府。南宋时文天祥依靠自家和同省几大家族,能在短期内聚集起十万人抵抗蒙古。这种力量让让中央政府头疼不已。却碍于意识形态,不得不捏着鼻子,表彰“孝义世家”。小农户个体上没有防御能力,也没有抗灾能力,全部要依赖国家。聚族而居呢,有一定的集体防御和抗灾能力,但也有很多缺点,第一可耕地面积局限;而且是一旦受灾全族无一幸免。最最糟糕的是,这个方式限制了向外扩张和拓展意愿和能力。
当年秦穆公出了自己的都城走了不到一天,他的宝马就被野人偷去吃了。可以想象,住在城里的国人,出城种田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离城远了,就不得不聚族而居。至今中国一个村全是一个姓的还很常见。可这个村人口再增加,也只能种本村的田。本世纪中国经常搞并村建镇集中居住。然后你在抖音上看到农民要去田里,开三轮的,骑摩托的,甚至还有扛着锄头踩着电动Scooter的。否则还没干活光走到田里半天过去了。那集中住在土楼的千把号人,没有机动交通工具,撑死又能种多少田?如此一个村一个村将地图都填满时,这个国家社会的发展就基本停滞了。
中国的财产继承制也有很大影响。从战国后期,中国基本上确立了诸子均分家产的继承制。一次次分家造成每个个体家庭拥有的土地也来越少,少到一定程度,就会进入死循环。一旦全家所有土地都种粮食还未必够吃饭,这个时候,土地就没法休耕;没法轮作;没有了薪材地(或很远);没有可以养育耕牛和其它牲畜的公共草地等。。。这不仅无法抗灾,连基本的生产功能都没法维持。到此地步,个体农户就不得不依赖聚族而居这种方式。因为宗族还有能力保留这些公共用地,还有能力留住许多鱼塘果园山林牧场坟地等,不会因为分家而分掉。作为族产提供给族人共用。也因此,宗族还有一定的集体抗灾能力。宗族有一定能力维护水利设施,协调灌溉排涝。旱灾之年争夺水源的械斗,也都是宗族组织的。
我们常说中国以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但要看这是以什么为单位的。其实一家一户的小农是无法自给自足的,最少要到庄园单位。老子版自给自足是:“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首先,他是以“国”为单位,第二必须是“寡民”,没有人口压力。孟子版的(井田制)是“五亩之宅,百亩之田”。商鞅定的是:斩获敌方甲士首级一级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唐朝均田的标准是每丁男授田一百亩。明朝卫所制每兵授田50亩并由当地官府配发耕牛、农具。有一百亩田,才能五谷轮作养活家人,还能种桑种麻,再种些肥料饲料,饲养家禽六畜。这些田亩数,反映了一家人基本衣食的下限,也是农业生产中必须的功能单位。上世纪搞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没一个人乐意。因为那是加剧了本来就紧张的人地比。要是每个下乡知青分一百亩田,两口子一结婚能凑二百亩一个小农场,估计有超过一半乐意了。
中国宋以前每个朝代始创时,基本能达到这个人均土地比例。国力蒸蒸日上。但随着这个比率逐渐降低,难免国势日下。明清人口爆炸后,再也回不去了。到二十世纪初,农民的理想变成“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即使考虑到生产力提高,我也非常怀疑三十亩地是否养得起一头牛。除非让家里的一个半大小子不上学专门放牛。1949年当朝建立时,全国四亿多农业人口。一共十四亿亩耕地,质量还良莠不齐。一次分光,人均三亩。十几亩地的一户小农,别说机械,就是养一头牛,都是有很大财务风险的负担。新作物、新种子、新技术,以及投资水利项目等,虽然理论上有好处,但小农们不敢冒也承担不起不确定性风险。这种日子,只会越来越糟,多了一口人就少了一口粮,没有什么发展余地。三条驴腿闹革命,搞合作化,实属无奈之举。
小农经济是最无抗灾能力的。当一家土地仅够吃饭时,这命根子反而越难以保存住。因为没有剩余,没有积蓄。总有天灾人祸时,不卖地也只得弃地去逃荒。土地面积过小,连挖个沟,修条走牛车的路都承担不起。地块越分越小,越来越多的土地单位远离河渠,丧失了直接灌溉和疏浚功能。如果周边田地不是你亲戚的,没有宗族的协调,这地也没法种下去。吴承恩让一个从小出家,又走了十万八千里的唐僧眼泪汪汪地说出“人离乡贱”,这其实是中国农民的心声。农民离乡,不是去大庄园打工,就是做佃农租种地主的地。由于总体资源短缺,各个宗族就不得不严格地排外。处处如此,个体农户想到族居地之外独立发展会寸步难行。
同时期,或者说十五世纪前,天主教国家大部分都是长子继承制。这个制度客观上保持了庄园土地的完整性,也就维护了健康的农业功能。还保持了健康的农田与农民人口间比例。这一点也没有多值得称道,因此欧洲不需要精耕细作,导致农业生产率一直低于中国。但这个制度的副产品,却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现代社会的成形。那些只因为晚出生几年就失去所有土地的小贵族、富家以及平民子弟,不得不离开家乡,四处谋生。他们去谋求神职、当兵、从商、做手工业者、文学艺术家、发明家,甚至科学家。据说促进了 资本主义的出现和发展。很多去冒险,做海盗。为大航海时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船长与海员。他们也是殖民主义的先锋队,到海外疯狂地夺取土地建立自己的庄园,部分出于对在本国遭遇的一种报复心理。
中国的农民到近代依然陷在聚族而居的死局。当人地比例无以为继,或者实在抗不过饥荒时,福建广东沿海的农民会下南洋寻条生路。但他们不是去做海盗殖民。因为故乡的门并没有对他们关闭。大多数人总梦想着有一日能衣锦还乡,叶落归根。回到家族,回到故居,骨肉团员,葬回祖坟。你问今天的中国人还聚族而居吗?说什么呢,中国现在已是世界上最工业化的国家了。不过,很多老一辈人还是希望能和子女住在一起,特别是在农村。年轻人则希望独立(啃老的除外)。躲得越远越好,一直躲到海外。。。等等,想了又想,可能的话还是将父母接过来为好。兄弟姐妹们,也给他们搞个亲属移民先排着吧。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