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心目中的好人,与美国人心目中的好人,究竟有什么不同?
说到中国的好人,很多人首先想到雷锋。那个穿着军装、面带微笑的年轻战士,做好事不留名,帮助别人不计较个人得失,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
如果在美国寻找一位可以与雷锋相比较的人,首先会想到的是简·亚当斯(Jane Addams)。
她比雷锋年长八十岁,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也走过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一个是中国的普通士兵,一个是美国的社会改革者;一个以日常助人为人们熟悉,一个以长期服务贫困群体、推动社会改革而闻名。
他们都是真诚关心他人的人。但如果把他们放在一起看,我们会发现,同样是做好人,中美社会所强调的东西,似乎有些不同。
一、雷锋:把好事做到别人身边
雷锋的一生并不长。1940年出生,1962年因公殉职,年仅22岁。在中国,雷锋不仅是一个历史人物,更是一代又一代人熟悉的道德符号。
他的故事里,有帮助战友,有扶助群众,有主动承担工作,也有节约每一分钱、珍惜每一件公共物品。
雷锋精神最打动人的地方,是它把做好人变成了一件普通人也能做到的事情。
你不需要成为富翁,不需要拥有多大的权力,也不需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你可以帮同事做一件事,可以扶老人过马路,可以在别人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
做好事,不必先问自己能得到什么。
这种精神有一种朴素的力量。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的价值,不只在于他为自己争取了多少,也在于他为别人做了什么。
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这种观念并不陌生。孔子讲仁爱,孟子讲恻隐之心,民间也一直推崇扶危济困、乐善好施。
雷锋成为全国性榜样,则是现代中国社会赋予这种传统道德的一种具体形象。
几十年来,无论时代怎样变化,许多人依然相信,看到别人有困难,能帮一把就帮一把,是一个人应有的善良。
二、亚当斯:不仅帮助一个人,还想改变他的处境
如果说雷锋代表了中国人熟悉的助人为乐的形象,那么简·亚当斯的故事,则展现了美国社会中另一种值得关注的善良。1860年,亚当斯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个相对富裕的家庭。她原本可以过一种舒适、安稳的生活。
然而,她选择走进芝加哥贫困移民聚居的社区。
1889年,她与艾伦·斯塔尔共同创办了赫尔之家(Hull House)。这里不是一间偶尔施舍食物的慈善屋,而是一个长期服务社区的机构,为贫困家庭提供教育、儿童照护、文化活动及其他支持。
亚当斯看到的,不仅是某个穷人今天没有饭吃。
她还看到了更深一层的问题:为什么那么多移民家庭生活困难?为什么工人的劳动条件如此恶劣?为什么一些儿童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
如果一个人没钱吃饭,给他一顿饭当然重要。
但如果成千上万的人长期吃不饱,仅仅依靠零星的施舍,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亚当斯的回答是,既要帮助眼前的人,也要设法改变导致困境的社会条件。
因此,她不仅参与社区服务,还推动劳动条件、儿童权益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改革,并积极投身和平事业。
1931年,她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她的善良不只是一个人的品德,也逐渐变成了一项可以持续开展、让许多人受益的社会事业。
三、一个强调个人奉献,一个强调社会参与?
把两个人放在一起比较,我觉得,最值得注意的不是谁做的好事更多,而是他们的典型形象有什么不同。雷锋的故事往往从一个具体的人、一件具体的事开始。
看见别人需要帮助,就主动去做;面对集体任务,就认真承担;个人有一点能力,就尽可能为别人贡献一点。
这是一种从个人品德出发的道德逻辑。
亚当斯的故事,则常常从一个人的困难,延伸到一群人的处境,再延伸到社会制度和公共责任。
她不仅想知道谁需要帮助,也想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需要帮助,以及怎样让这种帮助持续下去。
当然,不能因此就说雷锋只重视个人,而亚当斯只重视制度。雷锋也强调集体责任,亚当斯也非常重视面对面的关怀。
只是,他们各自最有代表性的事迹,呈现了两种不同的侧重点。
一种是:每个人都应该主动做好事。
另一种是:除了做好事,我们还应该努力建设一个能够更好地帮助人的社会。
在我看来,这两种观念并不矛盾,反而可以互相补充。
一个社会需要有愿意帮助别人的人,也需要有能够让善意长期发挥作用的组织和制度。
没有前者,社会容易变得冷漠;没有后者,许多好心人的努力可能只能解决眼前的问题。
四、中国的好人为什么容易成为道德榜样?
雷锋在中国的影响,显然不只是因为他个人做过好事。1963年,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此后,学习雷锋成为持续多年的社会文化现象。学校、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曾通过各种活动宣传他的事迹。
雷锋由此超越了个人,成为一种公共道德教育的象征。
这种方式有它的积极意义。
一个社会需要榜样。对于孩子来说,一个具体的人物往往比抽象的道理更容易理解。告诉孩子要帮助别人,不如讲一个帮助他人的故事。
榜样也能把社会所珍视的价值变得清晰可见:勤劳、节俭、负责、奉献、关心他人。
不过,当一个真实的人被塑造成全国性的道德典型时,他的形象也会承担超出个人生活本身的社会意义。
人们学习的不再只是他做过什么,还包括社会希望人们成为怎样的人。
这也意味着,我们在理解雷锋时,既可以看到他个人的助人行为,也可以看到现代中国如何通过道德榜样来传播社会价值。
这两者并不必然相互排斥,但值得分开理解。
五、美国的好人为什么常常以另一种面貌出现?
在美国,简·亚当斯这样的社会改革者受到尊敬,但她的公共形象更多地与具体的社会工作、社区组织和改革事业联系在一起。她并非没有争议。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反对战争,主张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冲突,因此遭到过一些美国人的批评。
这件事很有意思。
它说明,一个人在美国受到尊敬,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必须赞同她的立场。她可以因为长期服务贫困群体而受到肯定,也可以因为反战立场而受到批评。
美国社会当然也有国家级英雄、学校教育中的道德榜样,以及受到广泛宣传的慈善人物。不能简单地说,美国只讲个人、中国只讲集体。
但亚当斯的经历确实显示出一种值得注意的传统:个人可以通过创办机构、参与公共事务、推动改革来实践自己的道德信念。
在这种模式中,做好人不一定意味着得到所有人的赞扬。有时候,一个人甚至可能因为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而与主流意见发生冲突。
善良与服从并不是同一回事,社会贡献也不一定需要以获得一致认可为前提。
六、如果一个普通人想做好事,应该学谁?
我想,答案没有必要是二选一。雷锋给我们的启发是,不要把善良看得太远。
帮助身边的人,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不占别人的便宜,在别人需要时伸出援手。这些事情看起来很小,却构成了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信任。
亚当斯给我们的启发则是,不要只满足于一次性的帮助。
如果你发现社区里有许多老人无人照顾,可以参与建立长期的互助机制;如果看到孩子缺乏教育资源,可以支持相关公益项目;如果一种困难反复出现在许多人身上,也可以进一步了解背后的原因。
前一种善良,让别人今天过得好一点。
后一种善良,可能让更多人明天不再那么困难。
而在现实生活中,两者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
一个人可以在邻居生病时主动送去一顿饭,也可以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支持。
一个人可以不计较个人得失,同时也可以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可以关心集体,也可以对不合理的事情提出意见。
善良不必意味着没有边界,奉献也不必意味着放弃独立思考。
七、两种好人,其实可以互相理解
写到这里,我越来越觉得,用“美国的好人”和“中国的好人”来划分人物,容易让我们忽略一个更重要的事实。人的善良,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事情。
一个美国人帮助贫困家庭,一个中国人帮助陌生老人;一个人创办社区服务机构,一个人默默帮助同事。他们所处的社会不同,行动的形式不同,但都在回应同一个问题:
当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他?
雷锋让我们看到,一个普通人可以通过日常行动体现对他人的关心。
亚当斯让我们看到,一个人的善意还可以进一步发展为组织、服务和社会改革。
如果非要说两个人给我的启发有什么不同,我想,雷锋提醒我,不要忘记身边的人;亚当斯提醒我,不要只看见眼前的问题,还要思考怎样让问题少发生一些。
一个让善良落在具体的人身上,一个让善良延伸到更广泛的社会生活中。
两者结合起来,也许才是更完整的助人之道。
一个社会真正值得珍惜的,不仅是那些被写进历史的好人,也包括无数没有留下姓名的普通人。
他们可能不会获得奖章,不会出现在教科书里,也不会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
他们只是在人需要帮助时,愿意多走一步;在公共事务需要有人承担时,不总是等待别人先站出来。
这样的善良,也许没有耀眼的光环,却能让一个社会变得更加温暖。
而这,正是我们比较雷锋与简·亚当斯时,最值得记住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