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丽的毛毛虫

南小鹿 (2026-10-15 07:30:46) 评论 (0)

有人做了统计,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在她的27首诗作中涉及了蝴蝶这一意象,其中17首诗里明确使用了蝴蝶了“butterfly”(蝴蝶)或“butterflies”(蝴蝶,复数)一词。她还至少四次用了 “cocoon”(茧),以及至少两次用了“chrysalises”(蛹),来说明蝴蝶化为成虫前的状态。

在她的几首最著名的蝴蝶短诗里,蝴蝶宛如一位精神化的高士,从封闭、受限的状态破蛹而出,飞翔于天地间。蝴蝶无忧无虑、无名无家,常常在高于人类头顶之处飞。蝴蝶向上飞翔的姿态,仿佛超越了尘世间的悲伤与重负。蝴蝶是自由的,闲适的,漫无目标的,这与女诗人身处的那个崇尚辛勤劳作、刻板的新英格兰清教徒群体格格不入。传统社会却认为蝴蝶是浪荡的,女诗人却不以为然,似乎很推崇它们漫游四方的不循规蹈矩的生活状态。在她的眼里,蝴蝶的活动轨迹是“漫无目的地兜着圈子”(In purposeless Circumference),抗拒某种约定俗成的束缚。最终,在日落时分,无论是懒散的昆虫,还是辛勤劳作的人类,都一同“消亡在大海中”(Extinguished — in the Sea —)。也就是说,无论你是游手好闲之徒还是奋力拼搏之人,最终都难逃一死。当同时代的诗人都在忙于创作那些宣扬勤劳蜜蜂、带有说教意味的的奋斗精神时,狄金森却沉浸在 “躺平”的生活方式里。 她终身隐居于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家中,避开世俗的社交,大部分时间都在花园里度过,观察蜜蜂、蝴蝶和四季轮转,其生活状态本身就是一种抗拒外界束缚的“圈子”(Circumference)。

显赫而富裕的家庭背景给女诗人提供了“躺平”的物质基础,使她能够追求高质量的精神生活,一生创作了近1800首惊世骇俗的短诗,为世界文坛留下了绚丽的瑰宝。

相较于蝴蝶,女诗人只写了如下两首关于蛾(moth)的诗歌。

其一:

一种色泽如斯之蛾,

在巴西萦绕着烛火。

大自然的造化,

足令我们最炽热的瞬间也显苍白。

有时我想,大自然就像个女孩,

钟情于那些小玩意儿。

(A Moth the hue of this

Haunts Candles in Brazil.

Nature's Experience would make

Our Reddest Second pale.

Nature is fond, I sometimes think,

Of Trinkets, as a Girl.)

其二:

我去了天堂——

那是一座小村庄——

闪耀着红宝石的光芒——

铺就着柔细的绒毛——

比露水盈盈的田野——

还要静谧——

美得宛如画作——

却非凡人所绘——

人们——宛如飞蛾——

在梅克林花边的织架间——

职责——轻如游丝——

名字——宛如绒羽——

我——几乎——

能感到满足——

置身于这般独特的——

天地与众生之中——

(I went to Heaven –

'Twas a small Town –

Lit – with a Ruby –

Lathed – with Down –

Stiller – than the fields

At the full Dew –

Beautiful – as Pictures –

No Man drew –

People – like the Moth –

Of Mechlin – frames –

Duties – of Gossamer –

And Eider – names –

Almost – contented –

I – could be –

'Mong such unique

Society— )

第一首诗与中国人常说的“飞蛾扑火”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二首诗里的天堂是一个宁静、温馨、精致、脆弱的小村庄,一反传统文化里金碧辉煌、庄严敬畏的天堂想象。

蝴蝶是日行性昆虫,拥有鲜艳的翅膀颜色,在绿色的自然背景中极易被人类肉眼捕捉。而飞蛾大多在夜间出来活动,白天都在树皮、叶片背面或草丛中隐蔽睡觉。为了在白天睡觉时不被天敌发现,飞蛾的翅膀大多演化成了模拟树皮、枯叶的暗灰色或褐色。人们即使白天与一只飞蛾擦肩而过,也很难发现它。自然界中万物即可入诗,于是既美丽又常见的蝴蝶成为集万千宠爱为一身的精灵,人们毫不吝惜地将各种细腻的情感寄托在它们身上。蝴蝶的一生,是一场活在聚光灯下的盛宴,而那些在白天藏匿、外表略微朴素甚至有些粗粝的飞蛾,歌咏的人似乎有些少了,就连善于在微观世界里捕捉灵魂颤动的狄金森,笔下关于飞蛾的诗篇也显得寥若晨星。

有很多人尽管喜欢蝴蝶(或飞蛾)成虫时的惊艳,却很害怕它们还是毛毛虫时丑陋的模样。可是某个阳光明媚的深秋午后,我却在本那比湖(Burnaby Lake)的森林步道上见到了一只颠覆了我的认知的美丽的毛毛虫。 毛毛虫大约五六厘米长,身子胖乎乎的长满了刚毛,两端是墨黑色的,正中间是鲜艳的红棕色,像穿了一件“三段式”外衣。它似乎早已习惯了游客们的存在,一点儿也不害怕,不慌不忙地横穿步道,一颠一颠爬行的样子十分可爱。手机上的iNaturalist(中文常称为“爱自然”)软件告诉我,这是广布于北美各地的伊莎贝拉灯蛾(Isabella Tiger Moth ,学名Pyrrharctia isabella)的幼虫,有个很有趣的英文名字woolly bear(毛毛熊)。



伊莎贝拉灯蛾通常在每年的五月至七月间产卵,一年产卵两次,卵在产下后的几天至两周内(通常为5至12天)孵化成微小的幼虫。幼虫一生中会蜕皮4到6次,其标志性的黑色与铁锈红色相间的条纹图案,会随着每一次蜕皮而发生变化。每年的秋季(9月至11月)是观察“毛毛熊”的最佳时机,成熟的幼虫已完成进食,会在本拿比湖周围的小径、碎石路和木栈道上四处游走,寻找安全的地点(如树皮下或落叶层中)进入休眠状态以度过寒冬。越冬期间,其体内大部分物质会完全冻结。到了来年四月至五月,幼虫会解冻复苏,短暂活动或完成生长,并结出毛茸茸的丝茧,随后羽化为成虫。

“毛毛熊”的刚毛既不分泌毒液,也不具刺激性。被抓起或受到干扰时,“毛毛熊”会蜷缩成一个紧实的毛球“装死”。比起羽化后暗淡的淡黄色成虫双翼,伊莎贝拉灯蛾处于“毛毛熊”状态的色彩分外耀眼,激发了北美地区多个奇幻的民间传说。每当秋风渐起,人们便会弯下腰,痴迷地观察这些毛茸茸的精灵。人们认为,“毛毛熊”身上的黑色条纹越长,冬季就越漫长、越寒冷、降雪越多、越严酷。同样,中间的红棕色条纹越宽,则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冬季会越温和。甚至连“毛毛熊”爬行的朝向都被赋予了灵性,向南爬行,便是为了躲避北方寒泠的冬季;若是向北,则预示着这个冬天 比较暖和。



但事实是,“毛毛熊”的颜色取决于进食时间和年龄。生长季越旺盛,它们就会长得越大,体型也越大,导致体型中部的红棕色条纹变窄。因此,条纹的宽度反映的是当前或过去生长季的生长情况,而不是即将到来的冬季的严寒程度。此外,“毛毛熊”每次蜕皮后,颜色都会发生变化,黑色逐渐减少,红色逐渐增多。

可是百年来关于“毛毛熊”是大自然派往人间的“冬日预言家”的信仰,让它成为了北美多地的一道重要的文化符号,催生了多个以它为主题的节日。人们在“毛毛熊”毛虫节展示手工艺品和美食,还举行各种竞赛,某些赛事的获胜者被授予了向人们宣告即将到来的冬季天气的殊荣。

我查了一下,“毛毛熊”在狄金森故居的庭院里应该很常见的。女诗人是一位热忱的植物学家,对当地的自然环境有着深入的观察,因此很可能在秋季见过“毛毛熊”疯狂迁徙寻找冬眠地点的情形。可惜写过蜜蜂、蝴蝶、飞蛾(成虫)、蟋蟀、苍蝇、蜘蛛等昆虫的女诗人,笔尖却特地绕开了美丽的“毛毛熊”。我猜不出文字留白的原因,但我知道,在女诗人那个充满生机的庭院里,“毛毛熊”和她一起度过了阿默斯特最完整的秋天,又悄然隐没在泥土与枯叶下,熬过了漫长的寒冬,最终在春光里羽化成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