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十五岁的时候,同学神秘地给我一本手抄本,《少女之心》,这是写在一个笔记本上的。本子被翻得快烂了,可见一定被看了无数遍,有的地方有粘液的痕迹,不知是口水还是别的。
我看了以后,发现后劲很大,整整一个月处于精神恍惚状态,看到什么女人都想到那事,小弟弟经常是勃勃的,走路都难。前座的女生看我也是痴痴的,还暗示我一起去看电影,可能她也看过了。我本来可能要堕落了,这时东窗事发,班里一对男女在校园里干那事时被校保卫处抓住了,供出来是看了黄书的原因,涉事的男女生都被开除了,传播黄书的始作俑者被劳教了。还好我没被揭发,但暂时把这个念头压住了,走上了抛却尘念,博取功名的道路!
很多年后,才在网上找到那书,看了下,也觉得不过如此。想来少年毕竟不同,怪不得那么多漂亮的女教师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也要和少年打炮,那炮火连三月的能力,可不是成年人,哪怕是20来岁的年轻人能比的。
今天要讲的,是为何统治者老是要和小民裤裆里那点事过不去呢?
中国情色文学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历史悖论:它几乎从来没有真正获得过主流文化的承认,却也几乎从来没有消失过。从明清刻本,到民间秘藏;从“禁毁小说”,到20世纪70年代一字一句传抄的《少女的心》;从改革开放后的地下印刷品,到互联网时代一夜之间复制千万份的《金鳞岂是池中物》《少年阿宾》,再到今天无法真正用国界阻断的数字内容,传播技术不断变化,情色文学却始终存在。
这或许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情色文学首先是一种人的需求,然后才是一个管理问题。问题因而不应只是“怎样把色情消灭掉”,而应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几百年来屡禁不绝?什么必须禁止?什么应当限制?成年人阅读情色作品的私人空间应该有多大?怎样才能真正把未成年人、强迫行为、偷拍、性剥削和以真实人物为对象的色情侵害隔离出去?
情色文学并不是现代社会的发明,中国文学对性的书写当然远远早于明清。《诗经》中已有男女爱情、求偶和身体欲望;汉魏六朝文学中的男女情爱更加丰富;唐传奇以及《游仙窟》等作品,也包含相当大胆的性爱暗示。
但真正形成可以称为“情色小说”的文学类型,大体还是印刷文化高度发展的明代。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情色文学的发展并不仅取决于人的性欲——人的欲望古已有之——还取决于复制技术。
在手抄时代,一部作品只能缓慢复制;雕版印刷成熟以后,同一个故事第一次可以大量进入陌生人的家庭。因此,明代中晚期商业出版繁荣以后,《如意君传》《绣榻野史》《浪史》《昭阳趣史》《宜春香质》等大量作品出现,并非偶然。
这里要提一下,中国以前的印刷物品,和现在大家习惯的都不一样,因为我有亲身体验。我第一部看的《三国演义》,是部石刻本的,因为我爸爸是干部,有下属拍马屁借的,如果留到今天该是好价钱了。但看起来确实很难,因为没有标点符号和换行,要自己断句,又是直排繁体字,对当时只有小学4年纪的我确实是个挑战,但也以此锻炼了我的语文基本功。
传统中国社会当然不鼓励这类作品公开传播。尤其到清代,小说禁毁和出版管制不断出现。“淫词小说”成为官方和士绅文化经常批评的对象。但这里产生了一个延续至今的文化现象:禁止并没有使作品消失,反而改变了作品的传播方式。
公开书店不能堂而皇之出售,就转入私人收藏;正式书目不愿著录,就出现秘本、抄本;普通出版物不便署名,就出现“某某山人”“某某主人”“不题撰人”。《肉蒲团》《浪史》《绣榻野史》《宜春香质》《弁而钗》《玉闺红》等作品因此经历了复杂的版本命运。有的保存完整,有的只留下残本,有的书名尚存而正文已经失传。
《玉闺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故事中的官宦小姐李闺贞家破以后,被恶奴欺骗而沦落风尘;原书据说三十回,今天却主要只能看到前十回左右。这说明禁止的一个长期副作用:它未必能够消灭阅读,却很容易消灭版本史。于是几百年以后,我们甚至无法确定某些作品究竟是谁写的、什么时候写的、原来有多少回。为了说明本书的程度,摘录一段:
“小姐随即坐在草上娇喘。忽然抬头一看。门前又堆了不少人。小姐红晕满面低下头去。赵三打著小姐羊脂般的脊梁。拍的一声。小姐吃了一惊。连那些看客也是一惊。一齐向小姐注目。赵三问小姐道。你恁的这般愁眉不展。还不快些放个笑脸。好进买卖。小姐在众目之下。窘急难堪。哭都来不及。那能笑得出来。赵三又道。你知道为什么不准穿衣裳。小姐忍泪低头道。不知道。赵三道。你也得把那进钱的家伙。给众位爷台看看。才好卖呀。说罢。就挨来要掰小姐的金莲玉笋。小姐夜间连被凌辱。早晨又没穿衣裳。又被一不知姓名的汉子。花了六文钱。轻薄了一次。这回又有许多不相识的汉子围著看热闹。已经羞愤欲死。如何肯把那话儿再扬露出来给路人评论点划。可怜一个宦门小姐。只因家败人亡。被逼到赤身卖娼。还要将那女人一生也不肯见人的东西。当众观看。当下只急得小姐珠泪纵横。那赵三道。你还不知我的厉害。就门后取过铁棍一根道。你开不打开。小姐一看。果然一个比一个厉害。张小脚的皮鞭已够吓人。这厮的铁棍一下可不就要连骨头都断了。小姐无奈。只得分开那白生生的雪妆粉琢的玉腿。跷起一只金莲。把小b掀露出来。赵三又命小姐伸开纤手自家bb。只听门外一声喝采道。果然是件宝贝。价廉物美。正是。
可怜深闺兰蕙质。如今丢丑在人前。"
禁书文化还制造了另一个现象:伪古籍。“禁书”本身后来成为一种商业卖点。一旦读者形成这样的心理——“越是被禁止的古书,里面一定越有秘密”——市场就会产生相应供给。于是20世纪末以来出现了一批号称“明代秘本”“清代禁毁小说”“某某阁秘藏本”的情色作品。
如《花荫露》《巫山蓝桥》《枕瑶钗》《寐春卷》《锁鸳楼》《悟寐春》等。其中有些作品至今找不到可靠的清代、民国甚至1949年前版本链条,却突然在20世纪末或互联网时代以“古籍”身份出现。有趣的是,真正的古代情色小说和现代人仿写的“古代情色小说”今天已经混在一起。这本身也是长期地下传播造成的文化结果。
如果说晚明是中国情色小说的印刷时代,那么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了一个历史性的逆转。在文革期间,出版受到高度控制以后,情色小说几乎不可能合法出版。但人的性欲、好奇心和阅读欲望并没有因此消失。
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非常罕见的文化现象:已经进入工业印刷时代的社会,重新退回到手抄本时代。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少女的心》和《曼娜回忆录》。研究1966—1976年地下文学的资料把两部作品分别讨论,说明它们至少在早期很可能是两个不同文本;后来几十年的传抄才使书名、人物和情节不断混合。
一个年轻人得到一本手抄本以后,可能只有一个晚上时间阅读,他只有把它抄下来,抄写时可能删掉自己不喜欢的段落,增加听来的故事,甚至更换人物名字。如此一来,会出现无数的版本。但在高度压制的环境里,传书可能判刑,看书都要冒着被开除的处罚,《少女的心》仍然能够在不同城市、学校、工厂和知青群体之间传播,本身就提出一个值得政策制定者认真思考的问题:当一种需求具有持续的人性基础时,彻底禁止并无法消灭需求,而是是仅仅把需求赶入地下!
20世纪90年代以后,历史突然发生根本变化。以前情色文学最大的限制不是性欲,而是复制成本。一本《少女的心》需要一个人花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抄写。而一个TXT文件的复制时间和成本几乎为零。而且控制网上传播比控制纸质出版要难多了!
于是短短几年,中国互联网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情色小说。《风月大陆》《金鳞岂是池中物》《少年阿宾》《江山如此多娇》《阿里布达年代祭》《少妇白洁》《十景缎》《红楼遗秘》《女文工团员最后的下落》等作品大量传播。
为什么几千年的禁止都没有消灭色情?原因恐怕并不神秘:人类有性欲,也有好奇、幻想、窥视和叙事的需要。文学只是这种心理需求的一种表达方式。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色情内容都是无害的。恰恰相反,未成年人色情、强迫拍摄、偷拍、报复性色情、人口贩运产生的影像,以及利用真实人物制作未经同意的色情内容,都涉及明确的受害者。但这里必须区分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有人受到伤害”与“成年人看性内容有人认为不雅”,并不是同一种社会危害。但中国统治者老和屁民的这点不雅过不去,可是一个千年顽疾!
老毛自己纵情声色,曾说一个男人一生没玩一百个女子,就等于白活(据其私人医生回忆录),但对于治下屁民管得还是很严的,因为看黄书被枪毙的不在少数,疑为《少女之心》作者而被杀的至少有十人,真正的作者可能就在其中,还有更多的只是传抄和看了而已。在邓江胡治下,这方面放松了点,最近,发现涉黄网站在大陆基本绝迹,只有海外还有点。可能老习也有一样的毛病,就像《芙蓉镇》电影那句台词,老跟老百姓过不去!
其它国家呢,那可以说宽松多了。美国法律并不是简单宣布“色情违法”。成年人色情与法律意义上的“obscenity(淫秽)”并不完全相同。美国最高法院形成的 Miller test 要综合考察作品是否诉诸色情兴趣、是否以明显冒犯方式表现特定性行为,以及作品整体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美国司法部至今仍以这一三步标准解释联邦淫秽法。
日本走的是另一条路。日本刑法第175条至今仍处罚公开散布或展示“猥亵”文书、图画及电子记录,最高可处两年刑罚及罚金。但出口产品不受这条限制,这就是很多露骨的日本影片,上面多有“FBI警示”。日本本国法律不允许无码,但服务器放到美国就可以了。
总之,主流发达国家都承认了成年人可以看性作品和享用性服务,只要不产生特定危害。而中国这条路,能走通吗?
有人看到中国监控技术和电子支付的提高,使得犯罪控制得到普遍的提高。现在拍的一些犯罪剧,主要集中在2010年前,现在偷个钱包,AI监控一会儿就能找到小偷,就算找不到,大多数人用的是电子支付,钱包里不会有多少现金,偷钱包的风险和获得比太高,也就没人再偷了。因此,如果控制技术能保证没有一个网站敢涉黄,每一个看黄的人都能被识别出来,是否以后黄书黄片就要绝迹了呢?
对此我也无法回答,如果科技的发展使得人被完全控制,完全没有隐私,这可能是大多数人不乐意的。 我也相信人性总能找到出口!
就拿黄书的传播方式来看:雕版印刷催生明清商业情色小说;出版控制催生手抄本;电脑催生TXT小说;智能手机催生视频;生成式人工智能则可能进一步把色情从“作品”变成按照个人要求即时生成的内容。因此,未来色情内容不但不会消失,甚至可能越来越私人化。
人类窥淫的本能一定会战胜技术,否则就是人类被AI征服了!
中国黄书历史及未来
朱头山 (2026-10-02 11:50:45) 评论 (0)记得我十五岁的时候,同学神秘地给我一本手抄本,《少女之心》,这是写在一个笔记本上的。本子被翻得快烂了,可见一定被看了无数遍,有的地方有粘液的痕迹,不知是口水还是别的。
我看了以后,发现后劲很大,整整一个月处于精神恍惚状态,看到什么女人都想到那事,小弟弟经常是勃勃的,走路都难。前座的女生看我也是痴痴的,还暗示我一起去看电影,可能她也看过了。我本来可能要堕落了,这时东窗事发,班里一对男女在校园里干那事时被校保卫处抓住了,供出来是看了黄书的原因,涉事的男女生都被开除了,传播黄书的始作俑者被劳教了。还好我没被揭发,但暂时把这个念头压住了,走上了抛却尘念,博取功名的道路!
很多年后,才在网上找到那书,看了下,也觉得不过如此。想来少年毕竟不同,怪不得那么多漂亮的女教师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也要和少年打炮,那炮火连三月的能力,可不是成年人,哪怕是20来岁的年轻人能比的。
今天要讲的,是为何统治者老是要和小民裤裆里那点事过不去呢?
中国情色文学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历史悖论:它几乎从来没有真正获得过主流文化的承认,却也几乎从来没有消失过。从明清刻本,到民间秘藏;从“禁毁小说”,到20世纪70年代一字一句传抄的《少女的心》;从改革开放后的地下印刷品,到互联网时代一夜之间复制千万份的《金鳞岂是池中物》《少年阿宾》,再到今天无法真正用国界阻断的数字内容,传播技术不断变化,情色文学却始终存在。
这或许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情色文学首先是一种人的需求,然后才是一个管理问题。问题因而不应只是“怎样把色情消灭掉”,而应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几百年来屡禁不绝?什么必须禁止?什么应当限制?成年人阅读情色作品的私人空间应该有多大?怎样才能真正把未成年人、强迫行为、偷拍、性剥削和以真实人物为对象的色情侵害隔离出去?
情色文学并不是现代社会的发明,中国文学对性的书写当然远远早于明清。《诗经》中已有男女爱情、求偶和身体欲望;汉魏六朝文学中的男女情爱更加丰富;唐传奇以及《游仙窟》等作品,也包含相当大胆的性爱暗示。
但真正形成可以称为“情色小说”的文学类型,大体还是印刷文化高度发展的明代。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情色文学的发展并不仅取决于人的性欲——人的欲望古已有之——还取决于复制技术。
在手抄时代,一部作品只能缓慢复制;雕版印刷成熟以后,同一个故事第一次可以大量进入陌生人的家庭。因此,明代中晚期商业出版繁荣以后,《如意君传》《绣榻野史》《浪史》《昭阳趣史》《宜春香质》等大量作品出现,并非偶然。
这里要提一下,中国以前的印刷物品,和现在大家习惯的都不一样,因为我有亲身体验。我第一部看的《三国演义》,是部石刻本的,因为我爸爸是干部,有下属拍马屁借的,如果留到今天该是好价钱了。但看起来确实很难,因为没有标点符号和换行,要自己断句,又是直排繁体字,对当时只有小学4年纪的我确实是个挑战,但也以此锻炼了我的语文基本功。
传统中国社会当然不鼓励这类作品公开传播。尤其到清代,小说禁毁和出版管制不断出现。“淫词小说”成为官方和士绅文化经常批评的对象。但这里产生了一个延续至今的文化现象:禁止并没有使作品消失,反而改变了作品的传播方式。
公开书店不能堂而皇之出售,就转入私人收藏;正式书目不愿著录,就出现秘本、抄本;普通出版物不便署名,就出现“某某山人”“某某主人”“不题撰人”。《肉蒲团》《浪史》《绣榻野史》《宜春香质》《弁而钗》《玉闺红》等作品因此经历了复杂的版本命运。有的保存完整,有的只留下残本,有的书名尚存而正文已经失传。
《玉闺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故事中的官宦小姐李闺贞家破以后,被恶奴欺骗而沦落风尘;原书据说三十回,今天却主要只能看到前十回左右。这说明禁止的一个长期副作用:它未必能够消灭阅读,却很容易消灭版本史。于是几百年以后,我们甚至无法确定某些作品究竟是谁写的、什么时候写的、原来有多少回。为了说明本书的程度,摘录一段:
“小姐随即坐在草上娇喘。忽然抬头一看。门前又堆了不少人。小姐红晕满面低下头去。赵三打著小姐羊脂般的脊梁。拍的一声。小姐吃了一惊。连那些看客也是一惊。一齐向小姐注目。赵三问小姐道。你恁的这般愁眉不展。还不快些放个笑脸。好进买卖。小姐在众目之下。窘急难堪。哭都来不及。那能笑得出来。赵三又道。你知道为什么不准穿衣裳。小姐忍泪低头道。不知道。赵三道。你也得把那进钱的家伙。给众位爷台看看。才好卖呀。说罢。就挨来要掰小姐的金莲玉笋。小姐夜间连被凌辱。早晨又没穿衣裳。又被一不知姓名的汉子。花了六文钱。轻薄了一次。这回又有许多不相识的汉子围著看热闹。已经羞愤欲死。如何肯把那话儿再扬露出来给路人评论点划。可怜一个宦门小姐。只因家败人亡。被逼到赤身卖娼。还要将那女人一生也不肯见人的东西。当众观看。当下只急得小姐珠泪纵横。那赵三道。你还不知我的厉害。就门后取过铁棍一根道。你开不打开。小姐一看。果然一个比一个厉害。张小脚的皮鞭已够吓人。这厮的铁棍一下可不就要连骨头都断了。小姐无奈。只得分开那白生生的雪妆粉琢的玉腿。跷起一只金莲。把小b掀露出来。赵三又命小姐伸开纤手自家bb。只听门外一声喝采道。果然是件宝贝。价廉物美。正是。
可怜深闺兰蕙质。如今丢丑在人前。"
禁书文化还制造了另一个现象:伪古籍。“禁书”本身后来成为一种商业卖点。一旦读者形成这样的心理——“越是被禁止的古书,里面一定越有秘密”——市场就会产生相应供给。于是20世纪末以来出现了一批号称“明代秘本”“清代禁毁小说”“某某阁秘藏本”的情色作品。
如《花荫露》《巫山蓝桥》《枕瑶钗》《寐春卷》《锁鸳楼》《悟寐春》等。其中有些作品至今找不到可靠的清代、民国甚至1949年前版本链条,却突然在20世纪末或互联网时代以“古籍”身份出现。有趣的是,真正的古代情色小说和现代人仿写的“古代情色小说”今天已经混在一起。这本身也是长期地下传播造成的文化结果。
如果说晚明是中国情色小说的印刷时代,那么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了一个历史性的逆转。在文革期间,出版受到高度控制以后,情色小说几乎不可能合法出版。但人的性欲、好奇心和阅读欲望并没有因此消失。
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非常罕见的文化现象:已经进入工业印刷时代的社会,重新退回到手抄本时代。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少女的心》和《曼娜回忆录》。研究1966—1976年地下文学的资料把两部作品分别讨论,说明它们至少在早期很可能是两个不同文本;后来几十年的传抄才使书名、人物和情节不断混合。
一个年轻人得到一本手抄本以后,可能只有一个晚上时间阅读,他只有把它抄下来,抄写时可能删掉自己不喜欢的段落,增加听来的故事,甚至更换人物名字。如此一来,会出现无数的版本。但在高度压制的环境里,传书可能判刑,看书都要冒着被开除的处罚,《少女的心》仍然能够在不同城市、学校、工厂和知青群体之间传播,本身就提出一个值得政策制定者认真思考的问题:当一种需求具有持续的人性基础时,彻底禁止并无法消灭需求,而是是仅仅把需求赶入地下!
20世纪90年代以后,历史突然发生根本变化。以前情色文学最大的限制不是性欲,而是复制成本。一本《少女的心》需要一个人花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抄写。而一个TXT文件的复制时间和成本几乎为零。而且控制网上传播比控制纸质出版要难多了!
于是短短几年,中国互联网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情色小说。《风月大陆》《金鳞岂是池中物》《少年阿宾》《江山如此多娇》《阿里布达年代祭》《少妇白洁》《十景缎》《红楼遗秘》《女文工团员最后的下落》等作品大量传播。
为什么几千年的禁止都没有消灭色情?原因恐怕并不神秘:人类有性欲,也有好奇、幻想、窥视和叙事的需要。文学只是这种心理需求的一种表达方式。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色情内容都是无害的。恰恰相反,未成年人色情、强迫拍摄、偷拍、报复性色情、人口贩运产生的影像,以及利用真实人物制作未经同意的色情内容,都涉及明确的受害者。但这里必须区分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有人受到伤害”与“成年人看性内容有人认为不雅”,并不是同一种社会危害。但中国统治者老和屁民的这点不雅过不去,可是一个千年顽疾!
老毛自己纵情声色,曾说一个男人一生没玩一百个女子,就等于白活(据其私人医生回忆录),但对于治下屁民管得还是很严的,因为看黄书被枪毙的不在少数,疑为《少女之心》作者而被杀的至少有十人,真正的作者可能就在其中,还有更多的只是传抄和看了而已。在邓江胡治下,这方面放松了点,最近,发现涉黄网站在大陆基本绝迹,只有海外还有点。可能老习也有一样的毛病,就像《芙蓉镇》电影那句台词,老跟老百姓过不去!
其它国家呢,那可以说宽松多了。美国法律并不是简单宣布“色情违法”。成年人色情与法律意义上的“obscenity(淫秽)”并不完全相同。美国最高法院形成的 Miller test 要综合考察作品是否诉诸色情兴趣、是否以明显冒犯方式表现特定性行为,以及作品整体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美国司法部至今仍以这一三步标准解释联邦淫秽法。
日本走的是另一条路。日本刑法第175条至今仍处罚公开散布或展示“猥亵”文书、图画及电子记录,最高可处两年刑罚及罚金。但出口产品不受这条限制,这就是很多露骨的日本影片,上面多有“FBI警示”。日本本国法律不允许无码,但服务器放到美国就可以了。
总之,主流发达国家都承认了成年人可以看性作品和享用性服务,只要不产生特定危害。而中国这条路,能走通吗?
有人看到中国监控技术和电子支付的提高,使得犯罪控制得到普遍的提高。现在拍的一些犯罪剧,主要集中在2010年前,现在偷个钱包,AI监控一会儿就能找到小偷,就算找不到,大多数人用的是电子支付,钱包里不会有多少现金,偷钱包的风险和获得比太高,也就没人再偷了。因此,如果控制技术能保证没有一个网站敢涉黄,每一个看黄的人都能被识别出来,是否以后黄书黄片就要绝迹了呢?
对此我也无法回答,如果科技的发展使得人被完全控制,完全没有隐私,这可能是大多数人不乐意的。 我也相信人性总能找到出口!
就拿黄书的传播方式来看:雕版印刷催生明清商业情色小说;出版控制催生手抄本;电脑催生TXT小说;智能手机催生视频;生成式人工智能则可能进一步把色情从“作品”变成按照个人要求即时生成的内容。因此,未来色情内容不但不会消失,甚至可能越来越私人化。
人类窥淫的本能一定会战胜技术,否则就是人类被AI征服了!